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”是宜昌市從事非遺保護工作的專門機構,成立于2003年,原名為“宜昌市民族民間文化保護中心”,2005年更名為“宜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”。2008年經市編委批準,在宜昌市群眾藝術館加掛“宜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”牌子,實行兩塊牌子,一套班子工作模式。
保護中心職責:貫徹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》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、方針政策;參與制訂保護規劃和工作計劃;承擔全市非遺資源及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普查、認定、建檔工作,實施搶救性記錄、整理、研究、傳承等相關保護工作;負責代表性項目申報和代表性傳承人申報;指導、實施開展全市非遺保護和技藝傳承培訓;負責收集、整理全市非遺資源數據,建立健全非遺資料庫、數據庫;負責數字化保護實施及網絡平臺的維護、管理等。聯系電話:0717-6248275